高空抛下自行车等物品 海口一男子被刑事拘留

新闻探索 2025-09-14 19:04:57 23

  8月4日晚,高空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获悉,抛下8月3日上午,自行等米下锅网在海口市龙华区某小区内,物品鞋子、海口鞋架、男被儿童自行车等物品突然从天而降,刑事散落一地。拘留接群众报警后,高空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金宇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处置,抛下开展走访调查。自行

  根据相关线索,物品在事发楼栋某高层楼道内发现一名醉酒男子形迹可疑。海口该男子当时神志不清、男被身上酒味浓烈,刑事等米下锅网无法正常交流,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约束至酒醒。

  经调查,林某(男,24岁)于8月3日凌晨与朋友在该小区周边烧烤店饮酒至早上8时许,返回家后仍处于醉酒状态。据林某供述,因酒后情绪烦躁,便在楼道内行走,到达某楼层时,因一时情绪失控,便将楼道内鞋架、鞋子、儿童自行车等物品抛掷窗外,致物品坠落至楼下公共区域。

  酒醒后,林某后悔不已,连连致歉,不断说“幸好没有砸到人,不然真不知道该怎么办”。目前,林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  警方提醒:高空抛物,是无声的“空中利刃”,严重危害公共安全,不仅仅关乎道德行为,更是违法犯罪!

  2021年3月1日起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正式施行,增加了高空抛物罪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: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: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。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。

 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养成文明生活习惯,共同维护“头顶上的安全”。如发现高空抛物行为,请及时拨打110报警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。

  (总台记者 朱永 马力)

本文地址:http://dongying.sh-baobao.com/html/130f26499605.html
版权声明
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
全站热门

青春在边疆闪光!浙大“公毅计划”社会实践团走进谢依特小学

诸子时代·荀子|治气养心 实现人生和谐

光明文化周末:先秦时期的“记忆达人”

首届宁夏艺术设计作品展开展 绘就塞上新景

“多重夹击”!美国企业再掀裁员潮

友情链接